央企投资极限合规入市资金量:169亿元
首先,从国资委对央企投资管理的政策观察,对于央企投资证券在内的非主业投资,国资委采取了逐渐加压的政策取向。
国资委于2006年年中发布的《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将非主业投资超过总投资5%的企业列为必须上报审核的三类企业之一。
在2007年8月,国资委网站刊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重申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证券和房地产业的,国资委将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明确,企业发生非主业投资,包括非主业性质的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投资等重大投资活动,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审核、备案)并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
其次,从实际运行看,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非主业投资在央企投资总额中的占比呈逐年下滑趋势。
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006年12月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企业,每年的投资总额大概1万亿元左右。
在国资委拟定的《2006年规划发展工作回顾及2007年重点工作思路》提到,中央企业主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2004年为96.6%,2005年为97.2%。2006年这一数字为97.6%(此数字为前述场合由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透露)。则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非主业投资的比例分别为:2004年为3.4%,2005年为2.8%,2006年为2.4%。
所以,即使在未来两三年内,央企的利润能够继续保持年均增长30%至40%的高水平(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于“两会”期间透露,从2002年至2007年,五年来中央企业总的盈利增长幅度为219%),其可以投资在股票市场的资金量也不可能保持同比例的增长。
假设2007、2008年,央企的投资总额增幅与利润增幅大体相当,按30%计,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非主业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年均下降0.2%,股票投资占非主业投资的50%,则在这一态势下,2007、2008年央企极限合规入市资金量分别为:143亿元、1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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