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签订合作补充协议


    本报讯 深振业A(000006)日前与深圳市福永街道福围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龙华合作开发项目补充协议,将合作项目定金增加5000万元,提高到5500万元。
  据了解,2005年12月28日,深振业A与福围社区居委会签订《合作开发项目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龙华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81376.09平方米,地价约人民币5亿元。当时双方约定,福围居委会提供合法商品建设用地以及办理土地开发的法律手续,深振业A提供全部开发建设资金以及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双方按建成物业的产权面积分配。其中,深振业A分配比例为95%,福围居委会分配比例为5%。
  但是由于该项目牵涉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手续办理程序及法律关系复杂,为进一步完善双方的权力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深振业A于2007年11月4日与福围居委会以及深圳市福围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项目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合作项目定金由5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深振业A已于2005年12月31日向福围居委会支付定金500万元,剩余定金5000万元将于《补充协议》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如非深振业A原因致使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的,福围居委会应当在收到深振业A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逾期返还的,应按日向深振业A支付款项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至退款之日止。
  深振业A表示,由于该项目牵涉征地返还用地合作开发,手续办理程序及法律关系复杂,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项目运行顺利,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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